参赛规则
1.报名作品应注意不要包含或侵犯知识产权内容,或具备这些性质的内容:非法、恐吓、诽谤、淫秽、有伤风化、冒犯性、色情、煽动性、种族煽动性、歧视性、不尊敬、破坏自信心和隐私等的内容,避免由此引起麻烦或不便,或者构成或鼓励犯罪行为或民事责任。
2.初审为盲选,作品报送时,作品内容中不允许出现参赛企业的LOGO元素、参赛企业名称等参赛单位可识别信息(作为营销活动中所投放使用的媒体,名称允许出现)。
3.请明确以创意代理、制作公司、营销公司、媒介公司的角度报奖,凡联合广告主一同报送的,请在报送作品的说明文件中,在显著位置标明。
4.报送作品的参赛事宜需事先得到作品相关利益各方的同意。参赛后报送方不得对作品因赛事需要而出现的各种曝光、发布等存疑。
5.请仔细研究现代广告奖各每类、类别的设置。同一作品报送不同门类、类别的,按单独一件作品计算数量。
6.所有报名单位同意将其送交现代广告奖组委会的参赛作品的发布、宣传、报道权,以及后续其他可能涉及整体商业开发的销售、出版、发行、出租、展览、放映、广播、摄制、发表、复制、通过信息网络传播、改编、汇编,或部分剪辑、翻译、评注等使用行为的权益。